各县(市)区科技(经)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第一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范围
截止2023年6月30日到期未验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一)会议验收(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包括10万元)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信用承诺书》(附件3)、《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4)、《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自评表》(附件6)装订后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
在线上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同时使用项目申报账号登陆汉江科联网,在项目办理界面提交验收申请,项目管理科室填写审核意见并推荐,验收申请审核通过的项目在系统内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
2.项目推荐单位审核。项目推荐单位:包括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济服务局,高校,科研院所等对照项目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认真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将汇总后的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室。
3.验收评审。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统一组织专家开展会议验收。会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准备PPT进行答辩,PPT汇报时长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长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的内容主要为项目研究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取得的成效等。
4.项目实地核查。参加会议验收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进行抽查。
5.结果公示与证书发放。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为验收通过的项目办理《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6.材料装订要求:按照编写材料总目录、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信用承诺书、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自评表、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有关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二)结题验收(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下)
1.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
《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信用承诺书》(附件3)、《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自评表》(附件5),《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会议结题执行情况报告》(附件6),装订后报送至推荐单位。
2.项目推荐单位审核。项目推荐单位:包括各县(市、区)科技(科经)局、高新区科技局、东津新区经济服务局、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推荐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认真审查《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执行情况报告》等验收材料,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将汇总后的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室。
3.验收评审。市科技局委托项目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结题项目专家评审由专家根据项目结题资料进行打分。
4.结果公示与证书发放。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为验收通过的项目办理《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5.材料装订要求:按照编写材料总目录、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信用承诺书、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自评表、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执行情况报告、有关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三、验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项目管理科室。
四、规范项目验收材料
(一)关于论文、专利等验收成果产出材料。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论文全文扫描件(论文接收函、邮件信息等材料均不予认可);专利证明材料须提供带有项目负责人姓名、专利申请时间或授权时间的页面,如专利申请首页、专利证书等。
其中,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项目执行期内发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编号。
专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1.项目执行期内申请或授权;
2.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为专利发明人之一。
项目负责人在提供证明材料时请勿提供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论文和专利,以免影响个人科研信用记录。
(二)关于项目财务验收材料。市级财政经费资助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并报湖北省注协备案且封面含有防伪编号和防伪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报告请参照平台系统“验收须知”栏目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财政经费资助10万元以下项目须提供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项目决算表。
(三)关于技术检测报告。涉及技术指标的项目,原则上所有考核指标均应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计量认证CMA标志的技术检测报告予以证明。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的,须提交情况说明和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
(四)关于重大事项调整申请材料。对于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或项目承担(参与)单位的项目,须提供单位内部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材料以及调整前后项目所有承担(参与)人员或单位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材料。
五、开展“技术就绪度”评价
为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市科技局将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验收工作规程,并参照省科技厅引入技术就绪度指标,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的成熟程度进行定量评价。尊重科研项目的研发规律,将发现基本原理到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技术研发过程和成熟程度划分为9个标准化等级(附件4),每个等级制定量化的评价细则。项目申请验收时,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立项和完成时的技术就绪度开展自评,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验收评议专家对自评情况开展复核,出具技术就绪度评价意见。
六、全面清理逾期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市科技局将对逾期未验收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推荐单位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年度验收计划,并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验收计划表(附件8)及工作信息联络表(附件9)交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其中,对于逾期五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仍无法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按规定直接视同验收不通过终结,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于逾期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项目,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无故逾期不提交的,项目将按规定视同验收不通过终结,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于上述核查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失信行为,市科技局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准确、规范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项目推荐单位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按计划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并加强审核把关和跟踪督办。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抽查核查和验收通报制度,适时组织项目实地核查或飞行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项目验收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检查通报情况纳入相关单位科研信用管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八、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周会韬 0710-3511177
高新技术科 李嫣然 0710-3531343
农村科技科 陈文超 0710-3539375
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科 朱珊珊 0710-3552395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高 勉 0710-3511455
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 李玉芬 0710-3511602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何航平 0710-3539294
机关纪委 谢少波 0710-3511881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线上填报技术指导)
李由 0710-3229108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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