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并对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名称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内容(注意:必填项和选填项)
1.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必填项),格式见附件1;
2.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必填项),提纲见附件2;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简介(必填项),模板见附件3;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评价情况汇总表(必填项),格式见附件4,填报数据要与附件1评价表中数据一致;
5.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选填项),格式见附件5。
二、材料要求(注意:必填项、选填项及报送文件类型要求)
1.(必填项)附件1、附件2的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送邮箱(要包含财务报表、专利证书等全部附件证明材料,封皮和真实性声明等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必填项)附件1、附件2、附件3的word格式,发到报送邮箱(不含证明材料,不用盖章);
3.(必填项)附件4的excel格式文件,发到报送邮箱(不用盖章)。
4.(选填项)附件5的PDF格式文件,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调整的,将附件5(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现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原法人营业执照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送邮箱。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评价采取邮件报送形式,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单位名称(本次评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3.本年度评价工作将由省工信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对评价不合格及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将撤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
联 系 人:蒋召国
联系电话:22720452
联系邮箱:syzzqs2025@126.com
附件:1.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简介(模板)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评价情况汇总表
5.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未报送情况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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