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8:04:28 发布部门: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省工信厅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并对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名称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提交内容(注意:必填项和选填项)

1.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必填项),格式见附件1;

2.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必填项)提纲附件2;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简介(必填项),模板见附件3;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评价情况汇总表(必填项),格式见附件4,填报数据要与附件1评价表中数据一致;

5.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选填项),格式见附件5。

、材料要求(注意:必填项、选填项及报送文件类型要求)

1.(必填项)附件1、附件2的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送邮箱(要包含财务报表、专利证书等全部附件证明材料,封皮和真实性声明等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必填项)附件1、附件2、附件3的word格式,发到报送邮箱(不含证明材料,不用盖章);

3.(必填项)附件4的excel格式文件,发到报送邮箱(不用盖章)。

4.(选填项)附件5的PDF格式文件,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调整的,将附件5(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现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原法人营业执照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送邮箱。

、注意事项

1.本次评价采取邮件报送形式,邮件标题务必明单位名称(本次评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报送截止时间为630日(周),逾期不再受理;

3.本年度评价工作将由省工信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对评价不合格逾期未报送材料单位,将撤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

:蒋召国

联系电话:22720452

联系邮箱:syzzqs2025@126.com

附件:1.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简介(模板)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评价情况汇总表

5.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未报送情况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tangyukun)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