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机制,规范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工作,保障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及时发挥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我委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对《实施办法》有修改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6月20日-7月19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物资处。
联系电话:83123792。
邮箱:liangsc@g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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