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服发〔2022〕1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以及《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京科发〔2019〕6号)的规定,经审查,拟认定北京能量盒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单位,经报备后,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当年起有效期为三个自然年度,享受2021年度—2023年度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持相关认定文件向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宜。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及时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企业离岸服务外包和其他服务贸易类业务等信息,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单位或个人对名单中企业有异议,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扫描件形式发送相关材料至zhanghs@kw.beijing.gov.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上一篇: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公示2023年拟认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对《北京市昌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昌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年北京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结果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就《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海淀区2024年度第8批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公开征求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