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3〕322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相关申报条件要求,按《2023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填写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经信(发)局进行审查,同时按要求将电子版上传申报系统(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通知和申报要求自治区工信厅将另行发文通知)。
二、申报企业可于2023年5月29日起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www.gxgycx.com)进入“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年度评价”栏目进行申报(如无申报权限请联系市工信局科技科审核开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企业(含辖区内中央和自治区直属企业)填报申报材料,根据相关条件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调研,于6月26日前将辖区确定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科技科(报送推荐文要求纸质版1份,电子版可发送到jwgxk@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科 梁卫平 5530512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3〕322号)
2.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2023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
4.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级说明
2023年6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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