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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44:03 发布部门: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潮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按照《通知》要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

  1、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2、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并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3、市工信局对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后,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按程序报省工信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半年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2、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就合规经营情况征求网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3、市工信局对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一步审核后,按程序向省工信厅推荐。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为引导激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特色化指标中增加了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通知》附件7)。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本次复核对象为获评广东省2020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

  1、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

  2、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就合规经营情况征求网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3、市工信局对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一步审核、实地抽查后,按程序向省工信厅推荐。

  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通知到每家省级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和程序,完成相关复核工作。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并按照《通知》附件5有关要求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名为:XX企业佐证材料),同步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企业合规经营佐证材料)。同时将PDF文件对应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或凤泉湖审核。(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和页码,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骑缝章)

  四、推荐单位报送材料

  (一)对审核通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请于7月3日前和12月1日前分别完成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平台审核,并正式行文推荐,附上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推荐部门骑缝章)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对审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请于8月14日前完成平台审核,并正式行文推荐,附上汇总表(附件2、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推荐部门骑缝章)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填写复核汇总表。

  对推荐上报企业的资料真实性和合规经营符合性负责。

  (二)严格审核推荐。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企业的合规经营进行审查,不符合合规经营要求的不得推荐上报,

  (三)加强服务指导。要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力度,服务好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做好前期摸查。为做好项目审核工作,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做好前期摸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项目进行摸查,于6月26日前将创新型企业名单和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按附件1、2)报送市工信局。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有关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各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严禁对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212008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2).xls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zip(点击下载)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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