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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43:58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步推动全省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根据《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江苏省工信厅现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主体需获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已于2022年12月份填报《拟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运营监测汇总表》,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申报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

  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的申报数量不做限制,申报主体需为工业设计园区运营单位

  三、复核2019年度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

  复核材料与认定申报相同,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只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及在园区系统填报电子版,无需在省系统填报(更名的企业须在申报材料中附更名文件),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4,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将被摘牌。

  四、申报方式以及时间

  1、系统申报

  1)省系统填报:申报认定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5。企业在线申报时请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9:00至17:00(政务网咨询电话:025-83666320,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业务咨询电话:025-69652685)。

  2)园区系统备案: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按照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注:新申报企业省系统和园区系统必须同时填报

  2、纸质材料

  申报主体参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材料按照要求盖公章,复印章无效,需加盖骑缝章)同光盘一份(光盘需要标注企业名称)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索引页打印流程参考附件,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申报材料窗口将直接退回不接收。

  3、2023省工业设计中心及示范园认定工作园区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1、请申报主体对照《通知》附件的材料清单,认真填报有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内容完整、纸质材料有修改电子档必须同步修改;

  2、重点关注工业设计中心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披露企业近3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近3年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独立工业设计中心证明等材料要求;

  六、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037

  园区经发委:6668104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指南.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企业端-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docx
附件下载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管理办法.docx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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