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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26:11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收藏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强化上海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平台化赋能体系,提升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我委将开展新一轮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工作,对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建成运营的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应用水平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0-2022年获得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专项支持并已通过验收、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纳入本年度评价工作的平台名单详见附件6。

  二、评价内容

  重点评价内容包括平台基础情况、平台关键技术能力、平台效益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

  1、平台基础情况。主要包括战略定位及规划、资金投入与经营情况、企业实力等方面。

  2、平台关键技术能力。主要包括资源链接与配置、数据管理与挖掘、微服务部署与调用、平台开发与使用、安全体系等方面。

  3、平台效益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平台应用、平台生态建设等方面。

  三、评价流程

  1、由我委牵头指导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工作组,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相关行业性专家、综合性专家共同组成评价专家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及附件,结合现场调研核查(含平台功能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审会(含平台建设情况PPT汇报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结果将适时发布,建立动态培育机制,对评价优秀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将给予补贴奖励,并支持其面向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应用推广。

  四、相关要求

  1、本轮评价对象确定(详见附件6),对无故不参评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取消其后续参评资格以及相关政策支持。

  2、参评材料包含申报表(附件2)、申报书(含相关附件和指标数据说明等证明资料)(附件3)、真实性承诺(附件5),纸质版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封面章、骑缝章,真实性承诺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

  3、请于2023年6月30日(周五)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Word/Excel版+盖章扫描版PDF,包含联系人信息反馈表、申报表、申报书及附件、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真实性承诺)发送至gyhlw@sheitc.sh.gov.cn,纸质材料1份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7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联系人信息反馈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申报表(模板,附指标解释及填报指引).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水平评价申报书(模板,含应提交的附件清单).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模板).xls(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真实性承诺(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纳入本年度评价工作的平台名单.doc(点击下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李海涛、张楠笛,23119419、18918380771)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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