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全市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根据《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通字【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2023年度新认定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申报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度认定的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的通知》(通科通字〔2023〕37号)。
二、申报依据
依据《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通字【2023】10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每个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限报1个项目,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2年。牵头申报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2:1,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2、申报项目必须围绕行业核心关键技术问题,有明确的技术研发需求和内容,有预期达到的技术突破指标和明确的成果产出指标。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对已获得过国家、自治区或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所申报的科技项目要能够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用于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科技创新内容。优先支持企业开展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
4、鼓励企业采取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
5、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申报企业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已承担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必须提供申报单位聘请项目负责人的聘书。
7.通辽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给予立项支持。
四、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7月3日,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3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本次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并行,请申报单位根据以下要求申报:
1.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首页的“通辽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栏目”(http://124.67.86.80:8020/tlkj/home),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申报项目。请申报单位提前注册帐号,系统支持实时申请信息修改及保存。
2.单位管理帐号生成
申报单位注册信息提交后由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
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按照申报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2M),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管理账号对项目进行初审。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信息系统”推荐至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17:00时。
(三)报送纸质材料
1.请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相关纸质资料(本地区企业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7份、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与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联合出具的推荐函一式2份),汇总后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通辽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
2.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报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申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仇玉敏8835398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田庚强8835391
科技项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包雪晶8835371
2023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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