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壮大全市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队伍,健全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蚌埠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企业服务中心”)现再次面向全市征集第二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服务规范、服务能力强、有合作思路的检验检测类、节能环保类和信息化类等社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如已申报第一批全市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此次无需再次申报。
(二)征集服务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企业服务机构、产业园区、孵化器、高校和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协会、事业单位等。
(三)征集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类、节能环保类、信息化类以及其他类等,主要面向针对我市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可提供检验检测、能评环评、信息化应用、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与培训、投融资、技术创新和质量、法律、财税、市场拓展等任意一项服务的专业服务的机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 检验检测类服务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质量测试等。
2. 节能环保类服务机构:创新绿色制造评价及服务模式,开展节能、环保、安全、检测、评估等服务,能提供绿色制造、安全生产整体解决方案。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帮助企业开发绿色技术、设计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申请和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等服务。
3. 信息化类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以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解决方案,或围绕软件开发生产、软硬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外包、信息安全等领域,提供设计、开发、运营等技术支持的服务机构。
4.技术创新类服务机构:能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研究开发服务,包括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工业(产品、工艺、功能)设计与服务、技术产业化服务、软件、云计算服务等。
5. 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能为国家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包括创新战略规划(如产品、专利、市场分析等),创业孵化专业服务(如商业计划书辅导等)。
6. 培训类机构:围绕企业员工、中高层管理者、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等,征集培训方案策划、执行合作机构。
7. 人才服务类机构: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服务、人才招聘、人才引进、大学生就业推荐等服务的机构。
8. 知识产权类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咨询、应用等,以及提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的机构。
9. 管理咨询服务类机构: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大数据应用及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的机构。
10. 金融服务类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科技金融服务、解读金融扶持政策等相关机构。
11. 财税服务类机构:提供审计、税务健康检查、税务筹划、财务咨询、内控制度设计、资产评估、验资、代理记账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12. 法律服务类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诉讼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13. 除上述分类之外的其他服务类机构。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4日。
(二)资质条件
1. 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单位。
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规范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4. 具有丰富的企业服务经验,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5. 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7. 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具有开展相应业务的服务资质和能力。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75%以上。
8. 获得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者优先,近两年与各级政府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服务者优先。
(三)报名材料
1.蚌埠市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报名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
5. 近两年内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协议、报道等)。
6. 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明),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此项如无可不提交)。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等。
8. 对报名材料真实性的声明,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见附件3)。
三、征集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自主报名,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或直接提交至市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遴选。各县区经信部门梳理汇总后,于7月19日前统一反馈至市企业服务中心。市企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评审程序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开展合规性审核初筛、评审等,择优遴选出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原则上相同服务类别的机构不超过10家。
(三)名单公示。拟入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结果公布。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在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服务支持
(一)市企业服务中心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库,对评审通过的服务机构将纳入全市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资源库,重点培育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探索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评选和组织参与经信系统项目申报和评选等。
(二)对于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市企业服务中心将通过相关媒体、网络渠道进行推广宣传,并积极向有相关服务需求的中小企业推荐。同时,切实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并进一步加强合作力度,联合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和培育等工作。
(三)机构征集工作采取集中征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实际成效对入库的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对服务不合格的机构予以淘汰出库,对后期申请并经严格评审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择优予以增补入库。
联系人:吴敏、王振
联系电话:0552-3970580
邮箱:bbsqyfwzx@163.com
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综合楼3楼5333室
附件:1. 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2. 蚌埠市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报名表
3.报名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2023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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