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20〕170号)和《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3〕60号),经企业(单位)申报、市级商务和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厅党组会研究,现对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拟支持的173个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551-63540501(流通业发展处),0551-63540131(机关纪委),0551-63829163(传真)
安徽省商务厅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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