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贸市场: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星级评定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9号)要求,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进度,拟开展2023年度佛山市农贸市场开展升级改造及星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佛山市内持照经营、消防验收达标、产权明晰,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农贸市场,在2021年8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起止日含当天)竣工。
二、验收依据和申报材料
(一)验收依据。符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和《农贸市场星级评定规范》相关要求,验收以实地验收与大众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材料。有申报意向的农贸市场,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有关土地或房产权属证明。
3.市场升级改造前后的对比图片和文字说明。
4.市场设置党建引领宣传栏的图片。
5.新建(重建)、扩建的农贸市场应依法取得建筑工程验收、消防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备案等文件。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申请单位应按市场现状是否满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开展评估,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由区工作专班出具准予经营意见的材料。
6.申请星级的农贸市场应当先完成升级改造,佛山市农贸市场星级评定验收申请表(附件2)由各区工作专班初审通过后报送市工作专班。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所申报农贸市场符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和《农贸市场星级评定规范》相关要求,可于6月15日-6月30日向所在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专班(各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奖补范围
在2023年6月底前按照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标准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和按照佛山市星级农贸市场评定标准建设的星级农贸市场,可申请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禅城区:82783704
南海区:86285011
顺德区:22803106
高明区:88663860
三水区:87767856
监督电话:82253646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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