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苏科服〔2021〕4号)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2021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7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联系电话: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65233149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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