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各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2020年拟认定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12月1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费辉
联系电话:0571-87052754
邮箱:wuwn.fgw@zj.gov.cn
附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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