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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新建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39:49 发布部门: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唐政办字〔2022〕57号)相关部署,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唐山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加强和规范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和管理,引导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研发平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唐山市科技局修订印发了《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3〕2号)。为做好新旧管理办法的衔接工作,2023年度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的申报范围确定如下:

  (一)列入2020-2022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培养建设计划,尚未通过验收的各类科技研发平台。

  (二)列为省市重点工作(项目),我市尚未布局建设研发平台的关键技术领域。

  二、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按照《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2023年度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明确申报研发平台类型后,组织申报材料的填写工作。

  三、申报流程

  2023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实行线下纸件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组织填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将申请书、相关附件分别单独胶装成册,附件材料书脊打印研发平台名称。

  (二)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把关,逐项审核形成《申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初审意见表》,并以正式公文(红头文件)形式出具《推荐函》(见附件3)。

  (三)各主管部门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汇总后,连同《推荐函》《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和《推荐函》直接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指导、做好跟踪服务,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推荐。列入2020-2022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培养建设计划的各类研发平台,均需达到修订后的《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条件。

  (二)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申报单位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齐全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唐山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315-2821910、2821725

  电子邮箱:tssptc@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指南》

  2.《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包括依托单位和平台负责人)

  3.1《推荐函》(模板)

  3.2《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推荐汇总表》

  3.3《申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初审意见表》  4.《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申请书》

附件下载
附件1-3下载.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4下载.doc(点击下载)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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