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经信〔2023〕295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绵经信企业〔2019〕138号)、《关于印发<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绵经信企业〔2019〕139号)相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对开展了2023年度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由主体自愿申报,县(市、区)、园区推荐,经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绵阳中关村信息谷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5家平台为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南高科绵阳安州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创新基地等5家示范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家示范平台、6家示范基地通过复核。现予以通告,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新认定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
认定小宇宙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蜂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灵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南高科绵阳安州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创新基地、北川羌兴创业创新基地5个基地为“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绵阳中关村信息谷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优创电子材料与器件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城新区中小微企业集约化支撑平台、北川羌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北川智赢中小企业服务平台5家平台为“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示范平台有限期两年。
二、通过复核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
中科(绵阳)创新园、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绵阳护航者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绵阳科技城军民协同创新再研发服务基地、绵阳市科创孵化器6家基地通过复核。企巢中小企业“资本孵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检测平台、绵阳市科技咨询综合服务平台3家平台通过复核。复核后示范基地、示范平台有限期两年。
三、工作要求
(一)我局对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其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测评。
(二)各示范基地要以促进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要提升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三)各示范平合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增加数字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产品供给,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好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落实示范平台责任。
(四)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要做好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一起益企”“天府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服务活动,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内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并在每月3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及时报送服务中小企业情况。每月9日前通过“钉钉月报”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服务中小企业情况。
附件:1.2023年度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
2.2023年度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名单
3.2021年度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核通过名单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度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名单
附件2
2023年度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名单
附件3
2021年度绵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绵阳市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核通过名单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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