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19〕9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内容
符合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的支持领域。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选择“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特别说明
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申报单位在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详见附件2)。
三、受理申请
(一)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3年7月3日-7月28日。咨询电话:姚蕴哲 60801162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数字化方向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7月3日-7月21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7月28日。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评估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9月18日-10月7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10月13日。
咨询电话:徐明江 23112799
(三)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7月3日-7月21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7月28日。咨询电话:周晔琼 23112635
(四)技术支持电话:60801111转2。
(五)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
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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