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工程研究中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区(县、市)初审、部门复核、专家评审,杭州市发改委拟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等八家单位(见下表)认定为杭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市发改委联系。
公示期: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李家豪
联系电话:85251958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1517室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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