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关区各关:
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第三方初评、专家评审和公示,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和杭州海关等4部门联合认定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95家企业技术中心(详见附件)为浙江省2020年(第27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各地企业技术中心主管部门要以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要进一步重视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创新机制,加大创新投入,切实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进步和提质增效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以及对行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引领作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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