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了相关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6月14日(共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映:
1.电子邮件:xnyqctgb@qd.shandong.cn
2.邮递信件: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市政府四期812房间
3.联系电话:0532-85912563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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