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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10:49 发布部门: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经信局,市直各园区经发部门: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皖政办〔2022〕2号)和2023年省、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

  (二)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100%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推荐上报。

  (三)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和相关市直单位需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应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实施《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组织线上填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会商同级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后,于6月19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汇总表联合行文报送至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同时发送szszxqy@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汪琳琳 李可可 电话:3045487 、3022317。

  附件:1.各县园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2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点击下载)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5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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