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8〕87号
各相关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沪科〔2015〕177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41家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信息与工程领域)的评估工作,委托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开展了评估,经我委对评估结果的审定,现将其发布如下:
上海市特种光纤与光接入网重点实验室(上海大学)等6家实验室为“优秀”。上海市数字媒体处理与传输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等27家实验室为“良好”。上海市现代应用数学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等4家实验室为“一般”。上海市智能电网需求响应重点实验室(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实验室为“基本合格”。
本年度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仍采取三年合并下拨的方式,“优秀”、“良好”类实验室予以后补助支持,“一般”和“基本合格”类实验室不给予运行补助经费,请四家“基本合格”类实验室和依托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实验室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评估专家提出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于2018年7月底前将整改方案报我委。
希望各实验室、依托单位针对此次评估中的问题和建议,总结经验,加强实验室之间、实验室与其它类型的研发基地之间的联合协同,整合优势资源、扩大开放共享,重视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创新管理机制与发展模式,切实加强实验室的规范管理与运行,充分发挥对科创中心建设的支撑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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