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9〕93号
各相关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科〔2018〕423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对材料与环保等领域的21家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
上海市分子催化和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等3家实验室为“优秀”,上海市特殊人工微结构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等14家实验室为“良好”,上海市多相结构材料化学工程重点实验室等2家实验室为“一般”,上海市气象与健康重点实验室与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等2家实验室为“基本合格”。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重点实验室予以经费支持,“一般”和“基本合格”的重点实验室不给予经费支持。对“基本合格”的重点实验室要求限期整改,于2019年7月底前将整改方案报我委。
希望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推动实验室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对科创中心建设的支撑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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