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科计函〔2023〕32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3〕28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中《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重大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重大专项立项批复;
(3)重大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
(4)国拨经费到账证明材料;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申请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jhc@sjzkjj.com。
联系方式:发展计划科 0311-85057592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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