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科平函〔2023〕4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石家庄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两大产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石办字〔2023〕1号)、《〈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3〕28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发总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中《研发总部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研发总部奖励申报材料
(1)研发总部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上年度研发费审计报告;
(3)营业执照;
(4)证明符合细则中设立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申请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京津冀协同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李杰,电话:85069136,邮箱:ptk3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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