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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认定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7:43:14 发布部门: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通政发〔2022〕15号)要求,现开展通州区2023年度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认定后补助奖励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通州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2.申报主体须是创业服务机构主体、且获得认定的实体空间位于通州区;

  3.申报获得认定包括:国家或本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4.申报主体认定应为政策兑现首次获得,复核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250万元支持;

  2.对首次获得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3.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4.对首次获得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及要求

  1.通州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认定专项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机构获得国家、北京市认定的批复文件、公示通知或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iyujie@bjtzh.gov.cn。

  (二)纸质版材料及要求

  1.通州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认定专项奖励申报表,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机构获得国家、北京市认定的批复文件、公示通知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6月8日至6月14日期间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请于申报期内提交至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二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司雨杰

  联系电话:89526652-1116

  电子邮箱:siyujie@bjtzh.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通州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认定专项奖励申报表.doc(点击下载)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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