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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1:14:16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内市监人字〔2023〕279号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从事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专业相关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经单位推荐,可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二)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三)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能力业绩等条件

  学历、资历及能力业绩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0号)文件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文件执行。

  (二)继续教育要求

  自治区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20号)文件执行。

  (三)转系列(专业)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作专业发生变化,需转评新职称系列(专业)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按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取得新的职称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专业)人员的资历和任职年限与原职称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申报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对不按规定超岗位比例申报的地区和单位,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各单位在报送本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时附本单位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聘用总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经申报单位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正式推荐报告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中需对资格审查、公示情况加以说明,并由审查人员、纪检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公示要求

  1.单位申报前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2.主管部门报送前公示。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3.高评委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结束后,将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规范申报材料

  1.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2.考核认定到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首页“文件下载”下载填报。

  3.评审表和送审表二维码一人一码,不能多人共用一份文件。

  4.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员需提交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6.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7.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10日,各单位需认真填写《2023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花名册》,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将电子版报送邮箱:zcps2023@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上交高评委,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8.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人事处将对各事业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对未按要求和时限报送的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将不提交2023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规范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申报,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用人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2.盟市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职称直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整理后,交相应高评委会办事机构。

  3.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人事处。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事业对人才尊重的角度看待申报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对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的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通人情的单位及个人,将联合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单位要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上交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各单位统一收取本单位职称评审费,报送评审材料时请携带缴费人员名单。

  联系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张瑾娴  0471-6628493

  夏翔云  13847103997

附件下载
1.2023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花名册.xls
附件下载
2.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下载
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____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4.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计量、标准化、质量、____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5.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6.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____做好全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pdf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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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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