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印发了《2023年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kjt.hebei.gov.cn下载)。请按照专项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
一、时间要求
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29日17:00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2日17:00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7:00
二、申报和推荐要求
1.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对注册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把关,申请书及佐证附件材料须完整规范。
2.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符合省申报要求的项目,形成《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于7月2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协同创新办暨平台合作科(lfskjjpthzk@163.com)。
三、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协同创新办暨平台合作科5212191
新注册单位用户审核:资源配置科5212182
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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