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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市级总部企业年度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18:59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企业:

  根据《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22〕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苏州市级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年度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类型

  分为直接认定总部、分类申请认定总部两类。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新增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见附件2)。申请总部认定的企业,按照《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所在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三)报送要求

  1、申请企业除了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本外,还需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服务业项目申报系统,选择“总部企业申请”,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报网址:http://221.224.13.47:8080/XMGLHY

  2、新申请企业需在园区系统上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找到“2023年苏州市级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年度复核奖励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选择相应类别,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技术支持4008696086。提交以后就可以按系统提示打印收件二维码,做到申报材料最后一页,无需审核。

  3、请新申报单位企业于20223年6月2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订,收件二维码装订至最后一页。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二、年度复核工作

  (一)复核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已认定的74家苏州市总部企业(见附件8)。

  (二)复核企业需提供材料

  复核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新增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见附件2)。

  (三)复核要求

  复核企业须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服务业项目申报系统,选择“总部企业复核”,进行网上填报,无需提供纸质文本。

  填报网址:http://221.224.13.47:8080/XMGLHY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进度,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并尽快补齐相关资料。

  2、总部申报咨询及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如下: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热线)、67078037、67078019

  经发委:66681086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苏州市系统技术支持:范文华 18013523722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苏府规字1.pdf
附件下载
附件2:苏州市总部企业年度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doc
附件下载
附件3-8.xls
(责任编辑:tangyukun)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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