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22〕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苏州市级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年度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类型
分为直接认定总部、分类申请认定总部两类。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新增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见附件2)。申请总部认定的企业,按照《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所在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三)报送要求
1、申请企业除了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本外,还需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服务业项目申报系统,选择“总部企业申请”,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报网址:http://221.224.13.47:8080/XMGLHY
2、新申请企业需在园区系统上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找到“2023年苏州市级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和年度复核奖励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选择相应类别,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技术支持4008696086。提交以后就可以按系统提示打印收件二维码,做到申报材料最后一页,无需审核。
3、请新申报单位企业于20223年6月2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订,收件二维码装订至最后一页。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二、年度复核工作
(一)复核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已认定的74家苏州市总部企业(见附件8)。
(二)复核企业需提供材料
复核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新增认定和复核奖励申报指引》(见附件2)。
(三)复核要求
复核企业须登录苏州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服务业项目申报系统,选择“总部企业复核”,进行网上填报,无需提供纸质文本。
填报网址:http://221.224.13.47:8080/XMGLHY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进度,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并尽快补齐相关资料。
2、总部申报咨询及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如下: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热线)、67078037、67078019
经发委:66681086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苏州市系统技术支持:范文华 18013523722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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