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科发专〔2017〕145号)、《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教〔2021〕26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市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三部门共同修订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suggestions@stcsm.sh.gov.cn
联系电话:23112515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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