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修改版)》已经发布,从即日起,请各有关单位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自主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促进市区联动,合理布局辖区内技术合同登记点。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先预审辖区内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再由市科技创新委复审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出具电子认定登记证明。
二、优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行电子技术合同归档。对于通过认定的技术合同,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技术合同及附件。
三、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申请人应按照指南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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