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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0:17:39 发布部门: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通科通字〔2023〕36号

  各旗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现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申报认定通辽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符合《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通科发〔2022〕24号)规定要求。

  2.申报认定通辽市级众创空间的应符合《通辽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22〕24号)规定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

  1.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

  2.通辽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

  3.附件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拥有或促成创新主体获得发明专利佐证材料;年技术合同登记或技术合同成交额佐证材料;制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及管理制度;拥有的仪器设备佐证材料;专职成果转化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

  1.通辽市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通辽市专业化技术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

  3.附件材料:独立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地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拥有的仪器设备佐证材料;专业化技术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的管理制度;专职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提供中试服务、新产品研发、产品技术升级等技术服务的佐证材料;具备专业化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基础的佐证材料;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三)通辽市级众创空间

  1.通辽市众创空间申报书;

  2.附件材料:独立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创业导师名单及聘书(或聘用文件);众创空间内部管理规范制度;众创空间开展的服务、活动和具备服务功能的佐证材料;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三、认定流程及时限

  (一)申报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6月14日前报送至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盟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和信用审核的基础上,分别填写《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审查推荐表》、《通辽市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审查推荐表》、《通辽市众创空间审查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将审查推荐表(一式两份)和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于6月19日前报送至指定地点,同时将审查推荐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Word)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通辽市科技局对提出申请认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信用审核及公示等环节,并依据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名单予以认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的名称要体现出定位、特色和理念,名称不建议直接使用行政区专属名称,名称一般不应与运营主体名称重合。申报内容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军事和保密的内容以及敏感词汇等;

  (三)请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各盟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做到履职尽责的,将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之间不得重复计算面积,同一运营主体限报一种类型科技创新平台;已认定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众创空间的不得再申报通辽市级众创空间;

  (五)申报机构不得删减或更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申报书内容。否则,不予受理其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成果管理与转化科:杨东来 0475-8835388

  成果转化中心: ⠂郝大伟 0475-8835375

  (二)材料受理

  成果科:于欣尧 0475-8835388

  材料报送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39室

  电子邮箱:tlskjjcgk@163.com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 通辽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提纲).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 通辽市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 通辽市专业化技术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提纲).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 通辽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6 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审查推荐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7 通辽市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审查推荐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8 通辽市级众创空间审查推荐表.docx

 

(责任编辑:tangyukun)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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