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部门: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皖政办〔2022〕2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
(二)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推荐上报;
(三)市经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会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后,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实施《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填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4时,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网上推荐,逾期均不再受理。
(三)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于6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邮箱:[emailprotected])。
(四)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为方便企业高效快捷申报,尚未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同时申报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于6月14日前将名单行文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1.市及各县区(园区)咨询电话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淮 南 市商务局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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