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延安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科技人才,支撑延安高质量发展。根据《延安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延市科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一批“创新人才攀登计划”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包括4个类别6个专项。科技创新人才类: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产业科技人才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类:青年科技新星;人才引进类: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市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基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省级、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的经验;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延安辖区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 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企业最近 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200万元,创办不满2年的企业年利润不少于100万元。
5.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招引成效显著,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的,可优先申报。
(三)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1.“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成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
3.工程师一般指在市内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并具有一定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人员。一般应主持企业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1项以上,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4.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人数占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5.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我省领先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能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四)优秀产业发展团队
1.优秀产业发展团队带头人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团队成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长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合作中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较强稳定性,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目标;
3.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我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研发水平应处于省市领先,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带头人是团队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在本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5.团队成员核心成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核心成员总人数的60%,50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且产业背景具有明显的互补性;
6.优先支持面向成果转化,并为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
(五)青年科技新星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 周岁;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六)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员应为从省内外(市外)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引进的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成功实践,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引进的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在所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持有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
4.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创新主体,到我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
5.上述引进人才近一年内与在延高校院所或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且未与省内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引进后在延工作3 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 8 个月。
四、推荐渠道
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申报人才项目由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延安高新区、延安新区、南泥湾开发区人才项目由所在管委会推荐;中省在延企业及延安大学直接推荐报送;市级有关部门推荐所属单位和企业人才项目。
五、申报要求
1.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以及市级“圣地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的,不在推荐范围。
2.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3.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4.在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材料及流程
1.本次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对应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同时按照各类申报书附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与申报书一并装订,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申报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
3.请各推荐单位以公文形式向市科技局函报《XX 单位关于组织推荐创新人才攀登计划人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函》,对组织遴选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后附推荐人员名单。
4.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人选推荐函及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yakjcg@163.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赵振华 庞宇;联系电话:0911-7090922;地址: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922室。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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