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科普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现就2023年科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园区所属各街道社区、区级以上学会、企(事)业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联合会、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其他支持科普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二、申报范围
1. 科普阵地建设类项目:街道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专题科普场馆。
2. 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科普影视拍摄、科普作品创作、新兴科普传媒产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科普教育课程等。
3. 科普活动类项目:承办或配合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开展的重点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市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组织院士(专家、领军人才等)科普系列讲座进校园(社区)活动;以及各类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科普工作研究活动等。
4. 学会服务能力提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服务类项目:围绕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科技工作者宣传举荐、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与培训、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人才交流等。园区内学会开展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学术交流、科技建言、科技咨询、科普活动;企(事)业单位、高校成立科协等。
5.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类项目:高层次学术活动和重点学术活动项目;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运营项目;海智工作站建设、运营项目等海智计划及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工作。
6. 其它类项目:开展科技软科学研究;其他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普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注重实效性,鼓励申报服务基层有实效,受群众欢迎的项目;注重原创性,鼓励申报内容、活动模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创新性的项目;注重示范性,鼓励申报能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
2. 申报单位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科普专项资金申报书》及苏州工业园区科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三份(定额资助为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3. 申报项目申报当时如未结项,原则上应在当年完成;建设、开发类项目自评审通过至项目完成,最长不得超过2年;科技软科学研究项目自评审通过至项目完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慧、余文军
联系电话:0512-66608660、0512-66681622
项目申报邮箱:fanh@suzhouai.cn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9楼
苏州工业园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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