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科综〔2023〕11 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龙岩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暂行)》《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龙岩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加入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平台)的科研设施仪器(原值在30万元以下),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其中,依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以及专用于产品生产检测或商业性检测服务的仪器设备,不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截止2023年7月14日,仪器单位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评价期间范围及内容
1.评价期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评价内容
参照《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精神,对仪器管理单位设置了科研设施仪器开放率、开放制度、对外服务率、用户评价情况等6项评分指标总计100分。设定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较好(60分以上)和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对科研仪器设置了机时利用率、服务技术条件、对外服务样品率等6项评分指标总计100分。设定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较好(60分以上)和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具体评分指标详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1.本次绩效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龙岩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承担,有关绩效评价申报事项可向龙岩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咨询。
2.仪器管理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前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通过龙岩科技创新服务平台www.lykjcx.cn主页链接进入),选择指南代码(2023QPJ01)新建项目名称格式为:“2022年度大仪开放评价+单位名称”,将填写的《2022年度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的电子版及签章的扫描件上传,表格见附件2(可从龙岩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同时上传相应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开放制度、服务协议(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具的报告(结论)等佐证材料至附件。
2.龙岩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将组织有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价、视情况开展核查。
四、奖补办法
对评价结果较好及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设施仪器进行奖补。
五、其它事项
1.请各主管单位通知仪器管理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对提交的仪器单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7月28日前系统提交到龙岩市科技局。
2.各主管单位于2023年8月2日前将纸质盖章的的《2022年度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一式3份,寄送至龙岩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评价材料寄送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城登高中路113号,联系人:曹小刚,联系电话:0597-3219092。邮编:364000邮箱:FJLYQBS@163.COM。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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