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市专家服务基地和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35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区(园区)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7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6楼
联系电话:68788050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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