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组织第30批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2项,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注意把握控制。
二、企业按材料编制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不附无关内容。
三、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6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给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电子版汇总表同时反馈。汇总表填写时不要合并、隐藏行,便于汇总。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 6878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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