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细则(试行)》(江科﹝2020﹞38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实证据,市科技局将据实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杰,电话:8220246;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2021年迁入我市)资金拟安排计划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市区 |
扶持资金金额(万元) |
||
小计 |
市本级财政 承担金额 |
县(市、区)级财政 承担金额 |
||||
全市合计(2家) |
20 |
10 |
10 |
|||
1 |
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9007911515416 |
鹤山市 |
10 |
5 |
5 |
鹤山市小计(1家) |
10 |
5 |
5 |
|||
2 |
广东百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914419000506647535 |
恩平市 |
10 |
5 |
5 |
恩平市小计(1家) |
10 |
5 |
5 |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