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人才办发〔202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属机构,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3〕17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就业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朝政发〔2020〕9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修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就业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朝政发〔2022〕2号)、《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京就发〔2022〕4号)精神,依据《关于修订<北京市朝阳区享受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办法>的通知》(朝人社发〔2015〕21号)要求,现就2023年开展“第八届北京市朝阳区享受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人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朝阳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具备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按照市、区关于在企业中推行首席技师(员工)制度的相关规定,已被特聘或拟选拔特聘为首席技师(员工)、特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老字号工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在“两区”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领军人才积极申报。
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加享受区政府首席员工特贴的评选,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加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特贴的评选。
2023年评选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人员共计不超过30人。
二、评选条件
候选人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个人职业技能在本市或本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在同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人员的评选:
(一)创造了本单位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或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销售记录,提高了本单位劳动生产率;
(二)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发扬团队精神,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成为企事业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主要参与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骨干;
(四)在编制标准工艺、工作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候选人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技术成果和突出贡献作为推荐评选的主要依据。已享受过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人员不再重复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归口推荐
区国资委和区商务局分别负责区属企事业单位和辖区外资企业推荐评选工作;区工商联和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分别负责区域内工商联会员单位和个体私营会员企业推荐评选工作;各相关委办局和各行业协会负责所属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负责除上述推荐单位以外的、在辖区注册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推荐评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分别上报不少于7人和5人的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报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以下简称“公服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
(二)受理初审
公服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负责全区推荐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推荐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汇总全区推荐材料,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评选办公室。
(四)评审
评选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有关职业(工种)评审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投票和排序,确定推荐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人选,报评选办公室主任审定。
(五)公示
经评选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区人力社保局将拟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
(六)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七)拨付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发放特殊津贴,对被评为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特贴人员,一次性发给每人3万元人民币;被评为享受区政府首席员工特贴人员,一次性发给每人2万元人民币。
四、报送材料
(一)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及排序(见附件1,由推荐单位报送);
(二)《2023年享受朝阳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
(三)五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候选人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照片页、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复印件,用人单位向参评人选颁发的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级技师聘书复印件(未颁发聘书的提交证明材料);
(五)候选人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公章,左侧装订成册,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晰,装订简单,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包括有关信息、事迹材料、支撑材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报送。《汇总表》《申报表》请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并发至cygfzx-zypx@bjchy.gov.cn。
五、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公服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地址: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509室;联系人:黄姗;联系电话:010-84296021)。
六、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建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街乡、各相关委办局和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推荐评选工作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好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员工)特贴推荐评选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推荐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质量,切实把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领军人才推荐出来。
(三)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事迹材料和信息,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弄虚作假或未尽到审核责任的,取消涉及人员申报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下一届申报资格。
附件:1.2023年推荐享受朝阳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人员情况汇总表
2.2023年享受朝阳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3.2023年享受朝阳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人员评选申报指南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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