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3〕20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旗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征集筛选项目,并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里注册并填报有关材料。
二、时限要求
项目申报时间截至6月11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部门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将推荐文件(旗县区的企事业单位由旗县区科技、财政部门联合推荐,市直有关科研院所由其主管部门推荐,高校可自行推荐)连同“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和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三、其他要求
各旗县区在推荐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指南代码100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南代码3001)时需要对项目进行排序,市科技局择优进行推荐。
所有申报项目的单位要同时提出科研助理岗位设置计划。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科 王天琪 8335509 cf8335509@163.com
市政府C座521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田杰敏 8365019
财政局A座413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3〕20号)
2.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赤峰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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