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第二批更名拟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9日至6月9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个人提交材料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859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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