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和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同步申报。
1.网上申报。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首次申报需先注册,注册成功并通过登录校验后进入企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首页,从“项目申报”“按主管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端口进入系统在线填报(详见附件4操作手册)。
2.书面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系统导出的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的相应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
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完成自主申报。
(二)项目初审
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以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至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至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网络和纸质需同步审核。
各市、区文旅产业主管部门请于7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系统的初审及书面材料报送工作(系统登录账号与主管部门用户手册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地文旅产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并做好对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指导。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地文旅产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保证申报材料完整有序,内容简明扼要,数据准确。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可在苏州市文广旅局网站(http://wglj.suzhou.gov.cn)和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网站(http://wca.szwhcycyw.com)查询和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858号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
联系人:
苏州市文广旅局产业发展处 张海萍(0512-69823049)
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 王 怡(0512-67873192)
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技术咨询:(0512-68555371,周一至周五9:00-18:00)
2023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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