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21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科电字〔2023〕34号),在地方审查和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了第21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审查工作,初步提出了拟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
公 示 期:5月25日-5月31日
联系电话:0471-3595526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