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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21:14 发布部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3〕95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

  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

  2.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老化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5.入选《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今年不再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附件1),编写《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2)(简称申报书)。申报书需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申报时限要求。

  请各申报主体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可编辑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scyc@gxj.sz.gov.cn。逾期不予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2下载.zip

  (联系人:张玲玲,电话:8812711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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