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兴市”三年行动,围绕“五大行动计划”,促进创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征集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技术攻关。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行动技术攻关项目,紧扣重点任务的关键技术攻关领域,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围绕现代农牧业、能源化工、生物科技、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冰雪产业等领域重大技术瓶颈,集中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与“科技兴蒙”行动、4+8+N科技创新合作主体区内外大院大所联合开展产学研技术攻关项目,提升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成果转化。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行动成果转化项目,围绕种业创新、奶业振兴、设施农牧业、草牧业、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低碳、碳汇交易、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技术成果,并在呼伦贝尔实现转化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的科技成果项目。重点支持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签约的处于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示范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三)能力建设。支持各地科技事业发展中心能力提升,围绕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成果推广、科技培训等公共服务项目,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是以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发展。项目总投资包括申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120万元。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呼伦贝尔区域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区域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条件和能力,能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具备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背景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属市直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方管理的,由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
(二)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的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
(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呼伦贝尔市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盖章)发送到Z15204930565@163.com邮箱,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目申报书、呼伦贝尔市科技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合作双方合作协议
3.项目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证书、新品种证书等;
4.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不提供上年度账务报表);
6.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附件材料。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邢丽8236703
2.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市科技局资配科金彬8221592
3.组织申报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闻浩8221757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韩星8115692
4.科研诚信
市科技局政策法制科杨凤涛8221492
5.申报受理
市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张宝丽8228309
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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