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厅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已获得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 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1);(注:项目名称应为:****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内容要围绕建设标准,突出重点,规范、简介,项目建设地点要准确)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 工厂或车间内,能够反映智能制造建设情况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装备、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的购置清单(附件2),并提供与清单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4. 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针对每张照片附文字说明;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6. 项目材料承诺书(附件3),必须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7.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评估报告(二级及以上);
8.企业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专利。
企业申报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2时至6月5日24时。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命名并上传。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上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项目。省级数字化车间不限制上报名额,省级智能工厂按省经信厅下达我市指标择优推荐(全市5个)。
三、市经信局将会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核(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6月12日前完成系统项目初审,并正式行文上报推荐情况,随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盖章版)至市经信局汽车与装备工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巍 3837780,whsjxjqcz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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