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南充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南经信发〔2020〕23号)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1.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研发设备和资金投入。
2.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较为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明显。
4.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已组建技术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
1.企业向属地经信局申报、经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会审,并出具推荐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报告。
2.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和南充海关组织开展专家答辩,审查申报资料和现场核查。
3.专家查看申报资料和现场。
三、相关要求
1.企业严格按照《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附件1)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和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企业在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前,要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务必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3.企业务必于6月23日前完成申请报告和评价表等附件的编制。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出具的推荐意见报告(并附企业申报资料),以正式文件(一式四份)上报市经信局技改创新科。企业材料电子版传至371361140@qq.com。
联系人:兰俊锋
电 话:2800593 邮 箱:371361140@qq.com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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