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我市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38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详细要求参照《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按照《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单位注册、信息完善、项目账号添加等操作,并以项目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函、推荐表(附件3),并统一报送纸质推荐函、推荐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四)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备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备案。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23768569、83961972
和平区:31887026
沈河区:18624022486
铁西区:83895121
皇姑区:86847090
大东区:18624030735
浑南区:83666354
于洪区:25320617
沈北新区:81379829
苏家屯区:89814368
辽中区:87882458
新民市:87852096
法库县:87119528
康平县:87345569
(二)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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