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按照省工信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已明确要参加2023年智能制造评估,还未开展评估工作的企业名单反馈给你们,请有关单位组织企业于5月2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参评。
(二)于5月28日前组织企业完成自评估工作。
二、联系方式
(一)制造强市推进科
联系人: 侯玮 2919036
(二)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关婷 15524033887
附件:1.2023年智能制造评估重点企业名单(需要但未开展)
2.《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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